建議
- 政府、業界及培訓機構宜攜手合作,向年輕人介紹整個海事行業的就業機會 – 由航海以至高增值海運職業。
- 政府可考慮透過其年度盛會「香港海運週」作為推廣行業的平台。
- 業界及培訓機構亦宜加強針對中學的推廣工作,讓學生體驗業界不同職位的真實工作環境及事業發展路徑。
- 政府、業界及培訓機構可考慮透過社交媒體及網上社群接觸年輕人,以激發他們對行業的興趣。
- 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近期優化了數項獎勵計劃,例如增加了「航海訓練獎勵計劃」及「船舶維修訓練獎勵計劃」的資助金額,業界認為這些措施有助挽留現職員工。
- 為吸引新血,政府可考慮參考其他領先國際海事中心的經驗,與業界企業及組織攜手合作,向修讀指定海事課程的學生提供財政獎勵。
- 僱主亦應定期檢討員工的聘用條件,確保其市場競爭力。
- 有見於招聘及挽留基層員工特別困難,僱主可考慮向這些員工提供額外的獎勵,例如按表現發放的花紅及勤工津貼等。
- 部份公司在招聘及挽留人才方面表現出色,值得同業借鏡。
- 政府及業界可考慮匯集這類機構,並提供合適平台,讓這些公司分享其良好做法。這樣不僅機構之間可互相學習,亦有機會帶來新的構思,有助機構招聘及留人。
- 海事處及培訓機構可探討各種可行方法,讓新入職人士更快取得航海專業資歷(包括甲板及輪機部)。
- 值得考慮的建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
- 鼓勵業界向修讀指定海事課程的學生提供在遠洋船工作的暑期實習機會,並認可他們在實習期間的海上服務時間,計算入應考「適任證書(甲板部/輪機部)(三級)」須具備的航海時間內
- 縮短出海前的培訓時間
- 加強輪機實務培訓,為工程系學生申請豁免更多航海時間
- 提供較頻密的「適任證書」考期及培訓日期
- 政府可考慮檢討入境政策,將在遠洋船上工作的航海時間計算入申請永久居留所需的連續七年內,只要相關海上服務是受僱於香港公司或屬於香港集體談判協約的涵蓋範圍內。
- 政府可考慮更積極聯絡內地機關,建立學歷互認機制,以推動跨境人才流動。